以案说法丨家庭教育指导令 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
以法官视角说说案例中的法理人情
(资料图片)
抽丝剥茧
梳理案件脉络
层层解析
理清法律权责
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FM96.3吉林教育广播联合打造的普法直播节目《以案说法》于每周二、周四7点30分到8点,在FM96.3播出,法官做客直播间,为您以案说法。
本期主题
家庭教育指导令 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
主讲人:延吉市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郑兰
精彩片段采撷:
主持人: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有什么不同之处呢?
郑兰:在《刑事诉讼法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中,设专章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。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具有许多特色工作制度,如,社会调查制度、法庭教育、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、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以及《司法解释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法律明确规定了,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,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。这里的“特殊保护”即包括对未成年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保护,也包括对未成年被害人、证人的权益保护。
同时还规定了“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,有关部门,人民团体,社会组织等的配合,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陪审情况调查,安置帮扶等工作的开展,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。”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具有的特色工作制度,如上述情况调查,法庭教育,心理测评以及延伸帮教等,均有赖于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。正如《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》第二条指出的,“要成功的预防少年违法犯罪,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”。因为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社会问题,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。那么,法院就需要延伸审判职能,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配合,以促进完善预防、控制、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“社会一条龙”配套工作机制。
原标题:《以案说法丨家庭教育指导令 呵护未成年健康成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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