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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在网上收集招嫖人信息 对嫖客进行“精准”敲诈

漫画/张平原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厦门网讯(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翔法宣)有些人可能以为通过网络招嫖可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,殊不知其个人信息已被明码标价,他可能即将陷入被敲诈的噩梦之中。近日,翔安法院发布一起案件,远在千里之外的犯罪分子通过掌握网络招嫖信息,利用嫖客害怕被曝光的心理对嫖客进行“精准”敲诈。

王某和赵某(另案处理)在网上相识,因为缺钱,他们盯上了敲诈嫖客的“生意”。

2022年9月间,王某与赵某经合谋,由赵某收集并提供网络招嫖的嫖客信息,王某则通过电话以举报嫖娼为由对被害人进行威胁,要求3名被害人转账共计9800元,被害人根据王某要求向其指定账户转账7800元。

“我加了很多招嫖的聊天群,一边长期潜水在这些群里,一边通过不少嫖客中介收集并购买嫖客电话、地点等信息,再把这些信息一键转发给王某,由他来负责打电话威胁嫖客要钱。”赵某说。

“对方让我给他封口费,不然就举报我嫖娼,我害怕别人知道我嫖娼,只好给对方转了1000元。”被害人阿成(化名)说,当时对方收到钱后,又让他再转2000元,他表示自己没钱时,对方还让他去办网贷。

另一名被害人阿强(化名)说,他在刷某视频软件的时候,看到评论区里有人说可以上门提供特殊服务,他就给了对方手机号和地址。事后,竟然接到一个电话,称有人带着一帮兄弟已经到他家楼下了,如果不给钱就会上楼打他,当时阿强很害怕被打,也很害怕被举报嫖娼,才给对方转账。

利用嫖客的害怕心理,王某多次轻松得逞。2023年1月,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检察机关以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向翔安法院提起了公诉。

翔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本案系共同犯罪。本案部分犯罪系未遂,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。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宽处罚,被告人王某多次敲诈勒索,可酌情从重处罚。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已退缴违法所得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最终,翔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。

【法官说法】

如遇侵害应当及时报警

想要避免被犯罪分子盯上,最有用、最可靠的方式就是端正自己的行为,做到洁身自好。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,不轻易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,收到陌生信息、陌生电话时要提高警惕。如遇侵害应当及时报警,千万不可因“要面子”而忍气吞声,有时候不但花钱消不了灾,犯罪分子还会因此得寸进尺。此外,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通过敲诈勒索来获取不义之财,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,更有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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